石家庄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关千做好“五项管理”实地督查相关工作的 通 知
- 赵县教育局
- 2021-05-27 16:2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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石家庄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
关千做好“五项管理”实地督查相关工作的
通 知
各县(市、区)教育局、政府教育督导室:
近日,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印发《关于开展“五项管理 ” 实地督查工作的通知》(国教督办函 ( 2021 ) 37 号), 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进行了转发,并就“五项管理”实地 督查工作进行了具体安排部署。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各县(市、区)要按照国家、省关于“五项管理”及实 地督查工作的相关要求,抓好 各项工作落实,对存在的短板和薄 弱环节要认真梳理排查,开展集中整治,确保“五项管理”工作 落到实处,做好迎查各项准备工作。
二、各县(市、区)政府教育督导室要按照《石家庄市人民
政府教育督导室转发河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 于开展中小学校“五项管理”督导工作的通知的通知》(石教督 字 ( 2021 ) 2 号) 要求, 督促责任督学扎实开展“ 五项管理” 督导工作,做到辖区内所有中小学校(包括公办、民办学校)和校 外培训机构全覆盖,并及时梳理汇总存在问题,督促整改。
三、 各县( 市、区) 教育行政部门要于 5 月 28 日前 在官网首页公示“中国教育督导“公众号二维码并告知“互联网+教育督导“平台举报方式。具体举报方式为:扫描并关注“中国教育督导“微信公众号一点击右下角“互动平台“模块一弹出菜单后点击“举报平台”一对相关情况进行实名举报。
石家庄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
2021年5月24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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