赵县教育局暑假致家长安全温馨提示
- 赵县教育局
- 2022-07-19 15:38
- 阅读 3965
尊敬的家长:
你好!感谢您一直以来对赵县教育工作的理解与支持。暑假期间既是强降水、雷击等自然灾害的高发期,也是学生安全事故,尤其是溺水、交通、消防等事故的高发期。为了让全县广大学生度过一个安全、健康、快乐、充实的假期,请广大家长朋友切实履行好监护责任,牢固树立“安全第一”的理念,和孩子一起做好各项安全防范,配合学校共同呵护孩子健康成长。
暑期温馨提示
严防溺水事故发生
作为家长要切实做好防溺水教育和监管工作,注意提醒孩子,切实做到“六不两会”。不私自下水游泳,不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,不在无家长或监护人带领的情况下游泳,不到无安全设施、无救护人员的水域游泳,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,不下溪、河、圳、沟、水库、水坑、山围塘等危险水域游泳、游玩、嬉水,遇他人溺水时不盲目下水施救;会相互提醒、劝阻并报告,会基本的应急自救、求助、报警方法。
暑期汛期,户外活动或者外出游玩,家长一定要教育孩子注意安全,做好安全防护,请家长一定牢记:
1.留意天气预报,遇到暴雨、强风、打雷等极端天气,尽量不出门,避免到山边、海边、水边等危险区域游玩;不到施工区域、电力设施附近、铁路线及附近等场所玩耍、逗留。
2.教育孩子,出行途中遇到雷雨强风,请避开电线杆、变压器、落地广告牌、桥洞、立交桥低洼区、树木等危险区域。
3.与孩子在景区游玩时,要防范游乐设施安全事故,不到禁止进入的区域玩耍。
加强交通安全教育
广大家长朋友要切实履行监护人职责,要求孩子自觉遵守交通法规,严格遵守乘车要求,外出时不要乘坐无牌无证和“三超”的车辆,教育孩子要遵守交通规则,做到“红灯停,绿灯行”,要走人行道,学会避让机动车,不横穿马路,不翻越栏杆,不在公路上玩耍,未满12周岁不得在公路上骑自行车,未满16周岁不得骑电动车,未满18周岁不得骑摩托车和驾驶机动车辆。
科学应对欺凌事件
暑期孩子脱离了学校的管理,家长朋友有时也会因忙于工作疏于监控,往往会出现欺凌事件,对孩子身心伤害巨大。我们希望您能成为孩子坚强的后盾,在孩子遇到欺凌事件时勇敢面对,鼓励孩子勇敢的说出来,注意收集、保留相关证据,及时与校方沟通,必要时可选择报警或向相关部门反映,防止孩子心灵受到伤害。
材料提供:王立锁
编辑:白家乐(实习生)
审核:张彪
发布评论
还能输入 140字
用户评论